Tuesday, August 14, 2012

起來吧!捍衛我們的言論自由(鄭秀玲)

起來吧!捍衛我們的言論自由(鄭秀玲)

"“全台灣約有500多萬有線電視收視戶,收視人口超過1500萬人,俗稱第四台的有線電視系統商除向用戶收取費用外,還控制節目頻道上下架權利。NCC才於去年底通過蔡明忠兄弟(擁有富邦集團)的大富媒體併購凱擘系統商案;目前又正審理蔡衍明(擁有旺旺集團)之旺中寬頻公司併購11家系統商申請案。

這兩大併購案的共同點是他們藉著數位化投資之名(大富5年52億元、旺中7年75億,其實每年平均才投資10億多元),行壟斷系統商之實(大富花500多億元、旺中將花700多億元收購系統商)。他們願意花此巨資的目的,自然是為了保障其集團利益和可能的政治利益。

併購後之大富集團雖然擁有全台近1╱3的系統商,但目前僅有娛樂頻道,沒有新聞頻道。反之,「旺中寬頻公司」之主要股東為蔡衍明(擁有51%股權)、王令麟等人,此公司目前已擁有中時、中天、中視、東森集團和全台灣4%的有線電視系統台等,橫跨報紙(有《中國時報》)、雜誌、電視頻道許多媒體資源,已是全台最大跨媒體集團。

僅就其新聞頻道而言,旺中寬頻公司早已控制全台灣逾1╱3的電視新聞頻道。若繼續任其再併購擁有全台23%有線電視系統商的11家系統商,旺中公司將控制全台灣近1╱3系統平台,民眾的閱聽權利將進一步地被其吞噬。舉例來說,基隆、新北市樹林區、台南市南區、台南市北區、台南市永康區等區的有線電視戶,其收視節目內容將完全由旺中公司獨家掌控。”"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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