從倫敦「暴動」說起
"前幾天在公視看到有關每年五天「有薪家庭照顧假」的討論,資方代表兩大主張是:(1)一放假生產線就會亂序,來不及交貨;(2)如果要請「家庭照顧假」,勞方要自己負擔損失。而勞方代表則表示:即使立法通過也不見得敢請,即使請假也還是得另外想辦法把工作做完。比較雙方言詞,我覺得資方代表很冷血。
資方代表大概不知道:法國法律規定:假日要勞工加班的話,資方不但要給勞工很高的加班費,還要另外繳給政府罰款,理由是「破壞法國人所重視的社會價值――跟家人團聚的必要性」。假如資方代表和全台灣人都知道法國的加班規定,會不會也覺得資方代表關於「家庭照顧假」的發言很冷血?
在很多社會事件裡我都發現:許多學者、民眾和媒體在評論社會事件時,習慣性地會把資方的利益當作天經地義,而把勞方的辛酸、苦楚也當作天經地義的事。台灣人的這種「冷血」,不是因為基因有問題或「民族性」有問題,而是因為學術圈欠缺反省能力(只會替「高階人力」爭權益,很少去想弱勢的需要,更少為他們發聲),以及媒體只想要享受「第四權」,而從來很少人會去問:享受第四權的人該負擔起什麼樣的對等責任?
社會進不進步,其實是看我們的反省能力。這些年台灣的經濟發達了,但是對待弱勢的態度好像比30年前更加地冷血、野蠻!"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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